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测量仪器检定竞争性谈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测量仪器检定竞争性谈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拿到伤残鉴定怎么和项目部谈?
如果你已经拿到了伤残鉴定结果,需要与项目部进行谈判或沟通,以下是一些建议:
1. 准备好相关材料:确保你已经准备好了伤残鉴定报告和其他支持文件,这将有助于你在谈判过程中提供证据和支持。
2. 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与伤残鉴定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确保你了解自己的权益和项目部的责任。
3. 确定目标和需求:在与项目部进行谈判之前,明确你的目标和需求是什么。例如,你可能希望获得更好的工作条件、适当的工资调整或其他支持措施。
4. 选择合适的时间和地点:选择一个适合的时间和地点与项目部进行谈判,确保能够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协商。
5. 提前沟通:在谈判之前,最好提前与项目部进行沟通,让他们了解你的意图并预约一个会议。
6. 提出合理的要求:在与项目部进行谈判时,提出合理的要求并提供相关的支持文件和证据。根据伤残鉴定结果,说明你的能力和工作限制,并提出适当的解决方案。
7. 保持冷静和理性:在谈判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性,尽量避免情绪化或激动的行为。以合作和解决问题的态度进行谈判,寻求双赢的解决方案。
8.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你感到无法应对或需要更多帮助,可以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或人力资源专家,以获取更好的建议和支持。
重要的是要保持真诚和坚持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与项目部保持有效的沟通和合作,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首先,尽快将伤残鉴定结果与项目部负责人沟通,说明其对个人工作的影响。在谈话中要表现出对项目部的关注和贡献,并提出任何可能的解决方案来克服这一障碍,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也可以和项目部商讨适合个人情况的适当工作调整,以最大程度地利用已有的技能。
此外,应该保持积极的态度和对未来的信心,展现出对成功的决心和能力,最终达成合适的共识。
请问招投标中有效标和无效标要怎么鉴定?
一、关于无效标(废标)的鉴定
1、国家法规,这里既有国家招投标法及其实施细则定义的无效或废标,也有各地各行业的有关法规定义的无效标或者废标,甚至招标人是一些大型央企国企的,也有其招投标法规。
2、招标文件中,无论是商务文件还是技术文件中,都有可能对具体的标的物,拟定一些废标条件,比如技术参数、运行业绩,资质等级等等,但都有明确定义的。
二、题主描述中的一些疑义
1、开标当日即公示不合格投标。开标时的唱标,一般只有几个核心要素唱出,标的物数量,型号规格,价格,金额等,怎么那么快就进入投标文件评审阶段了?说到的几个不符合问题,个人觉得应该是评标过程中,仔细审阅投标文件时才能发现的问题啊。
2、你们提出质疑后,评标委员会居然答复既不是无效投标也不是有效投标,这个回答好戏剧,还有非黑非白的标,闻所未闻。
三、怎么处理
想清楚利害得失,要么去找行业主管部门投诉大闹一场,要么自己息事宁人认怂,还能怎么处理?
话说这样的事情还用上知乎问?题主即使初入职场,没有主管吗?没有老板吗?权衡利弊决策是他们的事,知友没法掺合。
一般都是以招标文件内具体条件要求为准的。
其特征是
一、投标无效的原因是因为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投标文件不能作出实质性反应;
二、投标的法律效果是无效,投标人丧失该次投标的权利。关于“无效投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解释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也就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如出现了法定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状况,则将该投标人的投标认定为无效投标。
从实际工作看 “无效投标”适应的情况有以下方面: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印章,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函或者保证金;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明显不符合招标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等等。
以你这个案例来讲,缺失一张社保文件,某张证失效以及外地公司没有在本地备案,这三项是可以被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评委是可以认定无效投标,就是废标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测量仪器检定竞争性谈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测量仪器检定竞争性谈判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